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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教职工疗休养承接单位的公告
2021-04-15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市教职工疗休养工作,提高疗休养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2021年上海市教育工会将面向上海市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教职工疗休养承接单位。本次公开征集的教职工疗休养供应商的服务期为三年,每年服务期满,经上海市教职工疗休养领导小组考核评审合格、双方均无异议,可再续签次年服务。不合格将不再续签。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愿承接上海市教职工疗休养服务的意向单位前来申报。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成立5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正规的固定经营场所,纳税记录和经营状况正常;

(3)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旅行社的等级不低于4A级(含)三年以上;

(5)供应商征集不接受加盟性质、部门挂靠性质和委托代理的供应商资格应征,需旅行社在编直属部门。

(6)近五年内无较大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安全事故。近三年内无旅游、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


2、供应商的申请资料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旅行社等级评定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6)注册资金和实缴资金证明

(7)供应商的企业情况介绍

(8)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或各省市旅游管理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9)旅行社责任险证明

(10)近三年年度报告(含财务运行状况、精品线路简介)

(11)三年及三年以上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投保记录

(12)现任负责人、在职导游、员工基本情况(提供现任负责人总经理资格证书〈若有〉、导游资格证书、职称、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复印件)

(13)曾经入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承接单位案例(如有提供协议复印件)

(14)供应商须填写准入申请表(见附件一)、承诺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三)、反商业贿赂公约(见附件四)、供应商保密承诺(见附件五)

(15)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意向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各附件也必须加盖公章。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17份。


3.受理时间和材料递送地点:

(1)申请受理时间:2021.4.16—2021.4.22.下午16:00截止

(2)材料递送:陕西北路500号1号楼103室叶芸老师

(3)联系电话:62175246、62536815

上海市教育工会将委托上海市教职工疗休养领导小组根据所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遴选,好中择优,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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