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您的位置: 公告栏 > 正文
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首届龙舟赛竞赛规程
2017-03-24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

三、比赛时间

2017年5月13日(周六)下午

四、比赛地点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通海湖(海思路999号,海湾路口)

五、比赛项目与组别

项  目:200米男女混合组

组  别:

1. 高校A组:教职工人数超过600人的高校。

2. 高校B组:教职工人数少于600人的高校。

3. 普教组:区县教育局、中职联。

4. 直属组:直属机关单位。

六、运动员资格

1.各参赛单位在职在编(以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准)身体健康的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 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健康状况等把关。

七、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出版的《龙舟竞赛规则》。

2 比赛使用的标准大龙舟及比赛用浆由大会统一提供。

3. 比赛只采用坐姿。

4. 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5. 比赛设四条航道,采用计时赛、排位赛的方式,分上半场和下半场进行。上半场采用计时赛按比赛成绩进入排位号,下半场采用排位赛分组决出所有名次。不足四支队伍的,直接采用计时赛方式决出名次。

    6. 各组别分组与赛道的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办法

1.高等院校由校院工会组队;普教由各区教育工会组队;直属单位由单位工会组队。

2.各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运动员19名(其中鼓手1名,划手18名,女划手不得少于6名),运动员可替补5名(其中女运动员替补2人,男运动员替补3人)。

3. 各参赛单位须于4月20日前提交参赛报名表,纸质版盖好章后快递至:徐汇区梅陇路凌云街道化工一四村团结七楼305室,电子版发至:gongh@ecust.edu.cn

4. 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未经报名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补报参赛。

5. 各参赛单位须为全体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并由领队签署《已购运动员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确认书》。

6. 定于4月27日(周四)下午14:00,在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梅陇路130号)八角亭二楼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会议重要,请各参赛单位派代表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九、计分和奖励办法

1.本届运动会按高校A组、高校B组、普教组和直属单位组分别单独组队计分。

2. 各组取前八名给以奖励,并按54、42、36、30、24、18、12、6记入团体总分。

3.各组前三名授予奖杯,第四至八名授予奖牌,前八名均将获得奖励。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一、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华东理工大学工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龙兵,校工会,64253269,13764113637

高杰荣,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13301857099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首届龙舟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领  队


电  话


舵  手

由华东理工大学统一安排

划手及鼓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备注




鼓手

































































运动员替补5名(女2名,男3名)





附件下载:

点击下载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020号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
教师博雅
沪ICP备100129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