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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培训通知
2015-10-29
会 议 通 知
兹定于2015年11月9日(周一)下午2:00在上海市教育工会(陕西北路500号)一楼大会议室举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培训并布置相关工作。特邀请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杨伟良解读《条例》;市教卫工作党委民办高校党工委领导和市教育工会领导布置相关工作。 出席范围: 1、民办高校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人事处处长、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 2、区县教育工会主席。 本通知已发各单位工会邮箱,请于11月4日前将回执发至基层工作部的邮箱jcgzb@shsjygh.org.cn 联系人:张芳18116286955 吴波18116286939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民办高校党工委
上海市教育工会(代章)
回 执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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