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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育系统女教职工参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女工部 2013-05-16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在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将于2013年4月28日至8月28日组织开展《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女教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促进保护女教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拟在教育系统开展《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同时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内容。 二、参赛对象 教育系统在职女教职工均可参加。 三、竞赛方式 1、试题发放方式:4月28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www.workercn.cn)、女职工工作网(nzw.acftu.org)、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和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及联谊活动邮箱jyxtlyhd@163.com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答题卡复制有效。 2、答题方式:(1)在答题卡上选择正确答案所对应的“○”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涂黑涂满;(2)答题卡上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四、获奖名额产生办法 此次竞赛活动由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组织判卷、评审,共评选优秀个人奖80个、优秀组织奖30个,并对其中特别优秀的推荐参评上海市、全国奖项。 五、时间安排 5月至6月10日,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学习并答卷。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百题问答》(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如需购买参考书籍,请联系工人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2004002、62005044)。 6月14日前,各高校、区县、直属单位将答题卡和《知识竞赛活动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交教育工会女工部。 6月17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公布试题标准答案,教育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开展评审工作。 7月1日前,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将按照参赛比例下达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名额。 7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按要求上报获奖名单。 9月,在中工网、工会女职工工作网、上海市总工会网站分别刊登荣获全国、上海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名单,在上海市教育工会网上公布教育系统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知识竞赛活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女职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力争普及率达85%以上,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2、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善于发现竞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教育工会女工部。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2013年5月16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汇总统计表 (单位):
注:请将本表于6月14日前与答题卡一起交至教育工会女工部。 电子邮箱:ngb@shsjygh.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