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您的位置: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教师节期间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的通知
2008-08-27 来源:本站原创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关于在教师节期间

为教职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的通知

为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庆祝24届教师节期间,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将9月4日——9月10日定为法律咨询义务服务周,组织科教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知名律师、专家通过网上和现场面谈方式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一.             网上咨询:

期间凡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教职工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科教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专家咨询,律师专家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约见面谈等方式进行答复。

法律咨询电子邮件地址:kj060hdzf@shkjgh.org.cn

二.现场咨询:

1、现场义务法律援助时间:9月11日——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现场义务法律援助地点:

9月11日(周四):华东政法大学科教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万航渡路1575号。联系电话:67790283

9月12日(周五):同济大学工会教职工活动中心,彰武路同济新村88号甲。联系电话:65983676

9月12日(周五):华东理工大学工会,梅陇路130号。联系电话:64253312

需要现场咨询的教职工请向本校、院工会索取咨询通知,并带好教师工作证前往咨询。

本会欢迎广大教职工前往咨询。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2008年9月1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020号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关注我们:
教师博雅
沪ICP备100129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