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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信息上报的通知
2008-09-18

关于做好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信息上报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工会、高校工会和直属工会:

为加强工会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帮扶工作数据统计上报,并开发了全国工会帮扶管理软件,上海市总工会要求本会将帮扶信息通过软件上报全总。现要求各基层工会于925日前将本单位内低保、低收入(人均450元以下)因支付医疗费、子女学杂费、以及遭遇意外灾难等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在编职工家庭的信息,准确详细上报本会。(未达到标准的职工、非在编职工、退休职工请勿上报,此表非科教系统帮困申请表,仅作为市总困难职工统计用)。具体内容附表,请自行复印,按时上报本会。

上海市科教工会

200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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