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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市教育系统专项补充保险一级援助资金发放困难申请名单汇总情况公示
2011-01-12
经上海市教育系统补充医保援助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对以下参加补充医保(平安、新华、英大)的困难教职工进行重大病援助,凡未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由上报工会自行补助。 注: 一、我会发放形式为划帐至上报工会,请在近日关注帐户, 二、凡注明慰问的对象由教卫党委领导、教委领导、市教育工会机关干部择日上门慰问(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工会 201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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