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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以集体协议保障女性权益
2006-08-17 来源:本站原创

普陀区以集体协议保障女性权益

普陀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自去年开展“保障女教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协议” 签订工作以来,已为6018名女教工签定了“保障女教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协议”,签约做到了全覆盖。

普陀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此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提出创新举措。普陀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清醒地意识到女教工特殊权益在某些方面还能有所作为。比如实事化维权和个案维权;比如建立完善的妇女民意反馈机制和妇女利益表达机制等。基于这些认识,决定在基层推出“保障女教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协议”签订工作。并以文本的形式将我区女教工的特殊利益落到实处。

二是比照相关法规,寻求有力支撑。我们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学习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拟定出“保障女教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协议”样稿,尽量使协议样稿的每一条款都有法可依。

三是广泛咨询研讨,充分听取意见。为了使签订工作既合理又具有操作性,我们首先走访了局人事部门,更多地了解相关人事政策,我们把协议样稿分发给妇委会成员和部分基层的妇女代表,听取她们的意见,同时,我们还召开专门研讨会,女教工代表会议,进一步宣传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和实现自身发展。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基层积极响应。我们在得到教育党工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的前提下,以文件的形式向基层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1、要抓住纪念全国总工会成立80周年和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召开10周年的契机,努力使签订协议活动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宣传活动,成为调动女教工参与教改积极性的有效载体。2、要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精心组织,合理协调,专人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的签订工作。3、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拟订出协议草稿,并充分听取女教工意见,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进行。4、要做好签订协议活动的资料存档工作,并报教育工会女工委备案。

五是跟踪走访调查,认真总结。在协议实施一年多的过程中,我们始终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协议的落实情况和倾听广大教工的真切心声。我们认为签订协议只是一种形式,要让这件好事做实,功夫更在签约之后,关键在于落实到位,要将其制度化、规范化,既保证源头参与,又避免因有关单位负责人员的变动而影响正常实施。

                            (普陀区教育工会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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