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4 星期三
 
 
|公告栏
 
 
 
您的位置:公告栏>公告栏
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2-07

各高校、直属单位及区教育系统妇委会、工会女工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妇联关于“积极建设服务型基层妇女组织,真正把妇联建设成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的要求,根据全国妇联和市妇联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将在本系统开展2017年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及名额

已通过教育系统合格“妇女之家”验收的高校部门、直属单位“妇女小家”;普教系统已通过“妇女之家”验收的基层单位;总名额30个。

二、活动安排及要求

1.申报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请将《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申报表》和1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电子版发至教育系统妇工委邮箱fgw@shsjygh.org.cn,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按“申报表”原格式,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快递至教育系统妇工委。

2.评审形式申报单位准备5分钟PPT汇报交流,重点介绍本单位创建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特色工作(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小组根据各申报优秀“妇女小家”单位的汇报情况、上报材料,并结合申报单位工作实效等,审定2017年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

3.评审时间。20181月中旬前。

4.评委组成。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教育系统妇工委领导及市十佳妇女之家示范点、市妇女之家示范点单位组成评审小组。

5. 公示时间。20181月底前,教育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在教育工会网站公示2017年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名单。

附件:

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申报表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docx
点击下载
 
点赞数: 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