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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优秀组织奖等奖项的决定
2017-11-24
各高校工会、各区教育工会、各直属工会: 经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组委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进行表彰。 一、优秀组织奖 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同济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大学、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复旦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外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中职校联队、浦东新区教育工会、金山区教育工会、徐汇区教育工会、普陀区教育工会、闵行区教育工会、嘉定区教育工会、松江区教育工会、奉贤区教育工会、静安区教育工会、崇明区教育工会、杨浦区教育工会、青浦区教育工会、黄浦区教育工会、长宁区教育工会、上海市教卫机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优秀承办奖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浦东新区教育局 三、特殊贡献奖 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浦东新区教育局 希望上述单位保持荣誉,继续努力,为建设和谐校园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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