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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依法推行职工民主管理25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2006-06-13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依法推行职工民主管理25周年”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科研院所、高校工会,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

        为纪念全国总工会依法推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25周年,总结25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新形势下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职工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近期,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与《工人日报》联合举办了“职工民主管理大家谈”征文活动。

        为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做好征文的组稿和撰稿工作,组织一批能够反映科教系统特色、理论性强、具有实践意义的优秀稿件,希望各基层单位工会、区县教育工会按照全总民主管理部《关于举办纪念依法推行职工民主管理25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工民函字[2006]2)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单位请于831日前,将稿发(投)至上海市科教工会基层工作部邮箱,E-mailjcgzb@shkjgh.org.cn,联系人:杨莹,联系电话(传真)62587697

         附:关于举办纪念依法推行职工民主管理25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九日

关于举办纪念依法推行职工民主管理25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民主管理部或其他负责民主管理工作的部门:

        19816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职工民主管理走上了依法推进的轨道,具有重要意义。为纪念《暂行条例》颁布25周年,进一步推动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深入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与《工人日报》联合举办“职工民主管理大家谈”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文内容。可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总结推行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的经验、成效,深化对职工民主管理和厂务理论思考,探索新形势下职工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发展趋势和新的实现方式。征文应从多方位、多视角、多层次审视职工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既要反映国有、国有控股及其集体企业,也要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它形式企业。

        2、征文体裁。可以是理论文章、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也可以是心得体会,字数不限。征文活动从4 月底开始,截稿日期至1030日。将从来稿中选取部分稿件在《工人日报》上陆续刊登。

        3、征文评选和奖励。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征文评选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选。征文评选委员会设在全总民主管理部。征文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和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

        4、征文的组织工作。各地要重视征文活动,以此作为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要做好征文的组织工作,组织专家学者、企业党政干部、工会干部、职工群众等各方人士积极撰稿,有重点地对一些课题进行研究,组织一批高质量文章。

       5 联系方式。()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工人日报工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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