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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首届龙舟赛竞赛规程
2017-03-24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 三、比赛时间 2017年5月13日(周六)下午 四、比赛地点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通海湖(海思路999号,海湾路口) 五、比赛项目与组别 项 目:200米男女混合组 组 别: 1. 高校A组:教职工人数超过600人的高校。 2. 高校B组:教职工人数少于600人的高校。 3. 普教组:区县教育局、中职联。 4. 直属组:直属机关单位。 六、运动员资格 1.各参赛单位在职在编(以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准)身体健康的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 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健康状况等把关。 七、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出版的《龙舟竞赛规则》。 2 比赛使用的标准大龙舟及比赛用浆由大会统一提供。 3. 比赛只采用坐姿。 4. 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5. 比赛设四条航道,采用计时赛、排位赛的方式,分上半场和下半场进行。上半场采用计时赛按比赛成绩进入排位号,下半场采用排位赛分组决出所有名次。不足四支队伍的,直接采用计时赛方式决出名次。 6. 各组别分组与赛道的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办法 1.高等院校由校院工会组队;普教由各区教育工会组队;直属单位由单位工会组队。 2.各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运动员19名(其中鼓手1名,划手18名,女划手不得少于6名),运动员可替补5名(其中女运动员替补2人,男运动员替补3人)。 3. 各参赛单位须于4月20日前提交参赛报名表,纸质版盖好章后快递至:徐汇区梅陇路凌云街道化工一四村团结七楼305室,电子版发至:gongh@ecust.edu.cn。 4. 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未经报名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补报参赛。 5. 各参赛单位须为全体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并由领队签署《已购运动员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确认书》。 6. 定于4月27日(周四)下午14:00,在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梅陇路130号)八角亭二楼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会议重要,请各参赛单位派代表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九、计分和奖励办法 1.本届运动会按高校A组、高校B组、普教组和直属单位组分别单独组队计分。 2. 各组取前八名给以奖励,并按54、42、36、30、24、18、12、6记入团体总分。 3.各组前三名授予奖杯,第四至八名授予奖牌,前八名均将获得奖励。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一、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华东理工大学工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龙兵,校工会,64253269,13764113637 高杰荣,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13301857099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首届龙舟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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