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29 星期五
 
 
|公告栏
 
 
 
您的位置:公告栏>公告栏
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 首届龙舟赛竞赛规程非在编人员
2017-03-24

一、主办单位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

三、比赛时间

2017年5月20日(周六)

四、比赛地点

上海海事大学智慧湖(海港大道1550号)

五、比赛项目与组别

:200米男女混合组

1. 高校A组:教职工人数超过600人的高校。

2. 高校B组:教职工人数少于600人的高校。

3. 普教组:区县教育局、中职联。

4. 直属组:直属机关单位。

六、运动员资格

1.各参赛单位在职非编(以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准)身体健康的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2. 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健康状况等把关。

七、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出版的《龙舟竞赛规则》。

2 比赛使用的标准大龙舟及比赛用浆由大会统一提供。

3. 比赛只采用坐姿。

4. 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5. 比赛设四条航道,采用计时赛、排位赛的方式,分上半场和下半场进行。上半场采用计时赛按比赛成绩进入排位号,下半场采用排位赛分组决出所有名次。不足四支队伍的,直接采用计时赛方式决出名次。

    6. 各组别分组与赛道的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报名办法

1.高等院校由校院工会组队;普教由各区教育工会组队;直属单位由单位工会组队。

2.各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运动员19名(其中鼓手1名,划手18名,女划手不得少于6名),运动员可替补5名(其中女运动员替补2人,男运动员替补3人)。

3. 参赛单位须于4月20前提交参赛报名表,纸质版盖好章后快递至: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工会图书馆B905,收件人:张帅(18818229694);电子版发至:gonghui@shmtu.edu.cn

4. 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未经报名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补报参赛。

5. 各参赛单位须为全体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并由领队签署《已购运动员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确认书》。

6. 定于428周五上午11:00(10:4516号线滴水湖地铁站安排短驳车接领队到校,需要乘短驳车的领队请提前短信告知【张帅18818229694),在上海海事大学工会图书馆B913(海港大道1550号)召开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会议重要,请各参赛单位派代表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九、计分和奖励办法

1.本届运动会按高校A组、高校B组、普教组和直属单位组分别单独组队计分。

2. 各组取前八名给以奖励,并按54、42、36、30、24、1812、6记入团体总分。

3.各组前三名授予奖杯,第四至八名授予奖牌,前八名均将获得奖励。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一、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海事大学工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敏,校工会,38284100,13671661564

朱德喜,文理学院体育部13040619048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首届龙舟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                     

  

  

  

由上海海事大学统一安排

划手及鼓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备注

鼓手

运动员替补5(2,3)

附件下载:
点击下载
 
点赞数: 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