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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第一批总第三十批重大疾病帮困资金的通知
2016-11-29

关于发放2016年度第一批(总第三十批)重大疾病帮困资金的

通  知

各参保工会:

市教育工会将在2017年春节期间,为2016年度参加补充医保的单位中患重大疾病而生活遭受困难的教职工发放2016年参保年度第一批帮困资金。

请务必将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教职工的名单报本会生活保障部,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公示,公示期满将在春节前后对符合困难标准的教职工集中发放帮困金。如上报的困难对象经审核不符合帮困标准者,将不予发放一级帮困金,由上报基层工会自行补助。

一.申报材料:

1.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可使用市互助保障会特种重病或综合保障给付单,也可使用医院诊断材料)

2.《上海市教育工会大病、重病帮困资金申请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表必须由所在上报工会填写(高校由校工会填写、区县由区县教育工会填写),不得由上报对象本人填写,情况必须真实有效;

2.务必详细填写申请理由,表内项目请勿漏填,凡上报基层单位未帮扶的、人均收入不填的对象不予考虑,请勿上报。

3.基层单位的帮扶情况和收入证明请上报单位自行保存,以备抽查。

4.一张表格只能申请1个人。请勿自行制表。

5.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请将填写好的表格于12月15日前务必交于生活保障部。过时不再催表,视为放弃

以下情况者不予考虑,请勿再上报:

1.未参加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工会补充医保计划的教工(即天安、平安、新华)

2.非重大疾病的教工(以市总工会互助保障会二十二项重疾为准);

3.上个参保年度内(201512月——20165月)己获得补充医保援助金且并无新发重疾的困难对象;

4.申报材料不齐的对象;

5.申报者所在单位未对其进行帮扶的对象。

备注:根据上海市总工会20165月发布的特种重病的相关内容规定,重大疾病特指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心脏瓣膜手术;10、严重Ⅲ度烧伤;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2、主动脉手术。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因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16、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17、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18、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9、严重阿尔茨海默病;2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21、全身性硬皮病;22、心脏瓣膜介入手术。扩大援助范围:①原位癌;②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③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④TNM分期为TINOMO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上海市教育工会生活保障部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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