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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会组织干部参加全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培训班
2015-11-30

      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共同举办的全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培训班于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在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举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132名代表参加了培训。我市由教育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张芳带队,华东师范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平、立信会计学院工会常务副主席邬敏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新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深入学习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的法律治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会中分组交流分享了各省市、高校在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经验。会议期间专程到浙江大学听取了工会常务副主席楼成礼关于浙江大学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宝贵经验和做法,听取了浙江大学后勤集团工会主席王国强介绍职工工资集体协商、非事编人员入会工作,考察参观了浙江大学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校史馆、科技成果展等地。

      在培训班结业会上,我市教育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张芳代表第二小组在大会上发言,与大家分享了上海市高校在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经验,她总结了五点:一是上海市所有高校实行教代会向上级工会会前请示和会后报告制度;二是上海市属高校从2014年起教代会代表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全覆盖,通常的作法是与组织部门的考核合二为一;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高等学校所属院系(部门)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推动和完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为了提高教代会召开的质量和水平,上海市教育工会开展调研,即将出台教代会质量评估体系;五是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分类指导。张部长的讲话得到了与会者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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