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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一次性帮困和慰问工作的通知
2015-11-11 来源:生活保障部
各高校工会、区县教育工会和直属工会: 为加大教育系统帮困力度,使工会帮困金覆盖更多有实际困难的教职工会员,经上海市教育工会常委会同意,本会于2015年开展一次性帮困和慰问工作,根据高校、区县等不同对象进行一次性帮扶,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一次性重疾帮困: 1. 对各高校、直属工会和区县教育工会在2013至2015年度中身患特大重疾需要换肝、换肾等脏器造成特困的教职工会员进行帮困。帮困名额:区县配额2名,高校工会和直属工会不限名额。 2. 对各高校工会和直属工会在2015年度患重大疾病且已加入工会的非在编人员进行帮扶。帮困名额不限。 注意事项: 1. 帮困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造成困难的时间段 2. 重大疾病是指市总互助保障会认定的十二项重大疾病。 3. 换器官的特困会员如果得到过市教育工会各类帮困援助,也可以再次上报。 二. 一次性慰问: 对高校、直属工会和区县教育工会援疆援藏会员进行一次性慰问。 对象范围:仅指援助新疆和西藏地区,工作一年以上,且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继续在当地工作的会员。名额不限。
三.上报要求: 1. 上报帮困名额要求:由高校工会、直属工会和区县教育工会完整填写一次性帮困表。不得由困难职工本人填写。要求单位盖章和工会负责人签字。 2. 帮困材料要求:一次性帮困表和病情诊断书复印件。 3. 收入情况需上报单位审核认定,收入证明和病史证明要由上报工会留底,以备抽查。 4. 上报援疆援藏慰问名额要求:填写援疆援藏情况汇总表,由上报工会盖章,工会负责人签字。 5. 上报时间: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帮困和慰问名额上报市教育工会生活保障部。过期不再催交,视为放弃。 6. 以上帮困和慰问名额经市教育工会汇总后由教育工会帮困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确定帮困金额,并报主席办公室会通过后,于12月下发,请注意市教育工会网站公告。
请务必按照上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操作,以免因条件不符合和填报情况不完整造成名额取消。 如填报有不明确事项请及时与市教育工会生活保障部联系。 联系电话:62536815、62175748 联系人:姜培庆、李弢
上海市教育工会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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