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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党工委、市教育工会举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培训 并布置相关工作
作者:基层工作部 2015-11-11

2015年119日下午在上海市教育工会一楼大会议室举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培训并布置相关工作,民办高校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人事处处长、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及各区县教育工会主席约60人参加会议。

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杨伟良就《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颁布实施到修订工作作了全面梳理,并着重从为什么要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是什么及怎么做等三个方面对《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的精神,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辅导,与会同志纷纷反映受益匪浅。

市教卫工作党委民办高校党工委办公室主任、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处长何鹏程在讲话中指出:一是工会要切实发挥作用,做保障教师权益的代言人并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二是集体协商等工作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明年年检作为其中一个指标。同时,他感谢各民办高校领导对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市教卫工作党委副巡视员、市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向群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二是集体协商要列入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抓手;三是此项工作要尽快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和重视并力争做好。

会议由市教育工会副主席吉启华主持。

(基层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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