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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10-27 来源:女工部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

模范佳侣”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

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妇委会:

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广泛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和谐校园、幸福伉俪”为主题,开展2015年度(第十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评选范围: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婚龄10年以上的夫妻。

2. 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的评选范围:历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二、评选名额

1. 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40对;

2. 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20对。

三、评选条件

1.尊纪守法,自觉遵守维护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 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参与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夫妻携手共进,互帮互学,比翼齐飞,事业和谐发展;

5.家庭幸福美满,敬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和睦互助。

四、评选方法

1.以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基层为申报单位,每单位原则上可按评选条件各推荐一对夫妻参加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各单位于1215日前将“推荐表”(附后,电子版可在教育工会网站www.shsjygh.org.cn下载)纸质一式10份及电子版报市教育工会女工部ngb@shsjygh.org.cn。“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必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

3.本届模范佳侣评审委员会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有关领导和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将于12月下旬对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审核,确定40对第十届“模范佳侣”和20对“模范佳侣标兵”候选人,并于2016110日前在上海市教育工会网公示并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在广泛听取单位、社区等方面意见后,填写正式“登记表”于2016120日前上报教育系统妇工委。

五、奖励办法

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6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和“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奖金)。


附件:

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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