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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通知
2014-10-08 来源:本站原创

沪教妇2014_6号评选三八红旗手等先进通知.rar

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女性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教育系统广大女教职工在上海教育改革创新中作出新贡献,根据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工会、教育系统妇工委将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凡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34名(高校、直属单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9个(高校、直属单位);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00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40个;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25名;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25名。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且在上海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的女性。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为上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教育系统以上奖励或先进称号,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集体(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上海教育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4、原则上需曾获得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荣誉,或曾获得其他市、系统级同等荣誉者。

(三)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1、在上海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担任妇委会(妇工委)、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两年以上的妇女干部;

2、热爱妇女工作,热心服务妇女群众。近两年在组织发动本单位妇女参与上海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妇女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维护妇女儿童特殊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3、 勇于开拓创新,本单位妇女工作尤其是“妇女之家”、“妈咪小屋”等创建工作富有特色和成效,得到所在单位妇女和党政领导好评。

(四)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评选条件

1、分管妇女工作两年以上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党政领导;

2、 重视、支持妇女工作和“妇女之家“建设,积极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为女性成才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3、近两年所在单位妇女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民主推荐与差额评选相结合,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基层单位组织民主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逐级审核推荐。教育系统将以差额评选的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20%),产生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后在所在单位和市妇联、网站进行公示。  

  (二)开展推荐评选活动,注重工作实绩,严格评选标准。

  教育系统各级妇女组织要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结合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三)重点倾斜基层一线,突出代表性、典型性和导向性。

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40岁以下女性比例不低于30%,专职妇女干部比例不超过5%,以点带面,以评选带动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创建培育工作,激励教育系统广大女性岗位成才、岗位奉献。

四、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和说明

(一)918日召开教育系统妇女干部会议,布置推荐评选工作。

(二)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安排和要求

19月底前各单位推荐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初步人选,原则上须曾获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或同等荣誉者,并上报候选人近两年的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和简介(400字左右)各一份。

21025前上报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jyxtjgjg@126.com,纸质材料一份请寄:陕西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市三八红旗手原则上女教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可申报1人,1500人以上的可申报2人,3000人以上的可申报3人,500人以下的单位确有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也可推荐1人申报;市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在女教职工500人以上的单位产生,500人以下的单位确有符合评选条件也可申报。

311月上旬举行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交流评审会。教育系统妇工委召开申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交流、评选会评出初步人选,最后由评审小组(教卫党委、教育工会、教育妇工委领导组成)按评选条件和要求评审、确定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市三八红旗手41名,三八红旗集体11个),并于1115日前将推荐名单通知各有关单位。

41120日前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审批表》(附件12,可在上海女性网www.shwomen.org、市教育工会网www.shsjygh.org.cn下载)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真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市三八红旗手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干部的,须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附件3)。《审批表》内容要填报详实、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后,请送教育系统妇工委并报教卫工作党委审核,上报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办公室。

   512月下旬经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办公室评审、市妇联党组审核,对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人选在市妇联网站和所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基本信息、拟授荣誉以及监督反馈方式等)。

(三)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安排和要求

11130日前各高校、区(县)及直属单位可按评选条件推荐、申报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名(女职工200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三八红旗集体1个、优秀妇女工作者1名、心系女职工好领导1名。各类先进《推荐审批表》(附件4567,电子版可在教育工会网站下载)电子版请发jyxtjgjg@126.com,纸质材料一式六份请寄:陕西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

212月中旬评审小组(教卫党委、教育工会、教育妇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审、确定各类先进人选;

31225日前将各类先进人选通知所在单位并公示一周。

4、各类先进所在单位名称请用全称;推荐审批表内“主要事迹”栏必须填写,字数在300——500之间,具体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请另附。

五、奖励办法

(一)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由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二)教育系统各类先进,由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授予2013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和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荣誉称号。

(三)20153月上旬召开上海市教育系统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暨先进表彰大会,对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进行表彰。

附件: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2、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5、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6、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7、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推荐审批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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