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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教师家庭风采”美图美文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4-05-07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大力倡导和谐科学的文明家风,积极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教师家庭教书育人的风采和美德,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将以“美丽事业、幸福人生”为主题,举办“上海教师家庭风采”美图美文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美图:反映教育系统模范佳侣或两代、三代知名教师家庭的工作、生活场景的照片,人数不限。照片像素2M以上,文件名为照片主人公单位和姓名。

2、美文:叙述照片的场景或故事,文体为叙事散文,要有标题,篇幅200-300字。字体仿宋,字号小四号,行距1.5倍。

参展作品要求美图配美文,照片和文字反映介绍的内容必须是同一主体。

二、推荐数量及报名时间

1、推荐作品数量。以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为参展单位,教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单位最多推荐两对作品参展,教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最多推荐三对作品参展。

2、报名时间要求。请各单位按要求在组织开展本单位征集、展示活动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展,并在615日前将“推荐表”(附后)和推荐作品(美图、美文)电子版报专用电子邮箱jyxtjgjg@126.com,同时将“推荐表”和推荐作品纸质版报教育系统妇工委,地址:陕西北路5001号楼209室,邮编200041,联系电话62580994

三、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评选办法。采用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相结合的方法。网上展示、评选的时间为620-75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7月上旬,结合网上评选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2、奖项设置。本次“上海教师家庭风采”美图美文征集、展示活动,设作品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得作品等第奖并开展征集、展示活动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四、优秀作品宣传展示

1、将获等第奖的优秀作品汇编成《上海教师家庭风采录》(暂定名);

2、教师节期间举行优秀作品展示及颁奖活动。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2014424

                上海教师家庭美图美文推荐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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