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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工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02-26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直属单位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

近几年来,本市教育系统各级工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的优秀专职工会干部、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心系教职工并大力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本会决定评选表彰2010-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市教育工会所属各高校、直属单位工会,区县教育工会及其所属基层工会等。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计划表彰: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50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400名;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50名。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由基层工会推荐,评委会评选,市教育工会常委会审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按教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名额后由基层工会评选,教育工会常委会审定。

四、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

从事专职工会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高校工会主席考评获得优良以上成绩、所在单位工会近几年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的现任专职正副主席;或者获得过区县以上(含)工会先进个人称号的区县教育工会现任专职正副主席以及其他工会工作者、基层中小学校工会主席、高校部门工会主席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以及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战略,积极组织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3、坚持社会主义维权观、突出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探索建立维权机制,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教职工素质工程建设、生活保障工作、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热爱工运事业,认真履行职责。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作风踏实,情系群众,努力钻研工会业务,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具有两年以上专兼职工会工作经历的现任各级工会干部,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热爱工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2、按照上级工会部署,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工会各项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工会工作卓有成效,某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

评选对象为各高校、区县教育局、基层学校现任党政领导干部,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关心教职工,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悉心指导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工会活动;

3、所在单位工会建设“教工之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近几年获得区县以上(含)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或者其他工会先进集体称号。

4、已开展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领导的单位,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者。

五、表彰办法

市教育工会拟在今年四月下旬召开的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对各类工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材料要求以及上报时间

申报各类先进个人的基层工会,需按照要求填写一式两份推荐表,并加盖有关印章后,于324日前报送市教育工会基层工作部,同时发送电子表到市教育工会基层工作部邮箱(jcgzb@shsjygh.org.cn)。推荐上报人选需公示五天,并由基层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后上报。

各类工会先进个人推荐表均可在市教育工会网站上下载。

希望各单位工会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群众的意见,把评选申报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的过程。

联系人:吴波62587697

杨驰62587697

蒋睛霞62557228

附件:

1、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2、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3、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推荐表.doc

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doc

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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