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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推进会员评“家”工作,鼓励教工当“家”做主
2014-02-13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全总“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的文件要求,长宁教育工会在系统内开展了会员评家工作。共有97家基层单位参加。通过会员评家的形式和过程,进一步了解基层的切实需求,不断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并将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双”评议。会员评家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工会牵头负责,以会员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了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委员、会员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会员评家工作每年12月份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一次,分别对建家工作、工会主席进行评议,评家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评家方案、宣传发动、学习培训、组织评议、汇总统计、反馈报告等工作。

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在职工之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职工之家”建设、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职代会工作报告必报内容,接受代表评议。教育工会制定订了《长宁区教育系统基层工会考核办法》,将建家、评家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激励措施,我们将会员评家工作与申报各类模范职工之家紧密挂钩、与年度各类考核评比紧密挂钩,对评议、考核工作优秀的单位加强宣传、总结,在教育系统形成良好的工作范围。

三是注重评议结果反馈,积极落实整改。评议结果做到“三报告、一反馈”,即向学校党组织、上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与评议对象反馈。除一年一度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评家外,平时还注意通过不定期召开会员座谈会、意见征询、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会员的意见。对会员评家的意见,教育工会相继出台了《长宁区教育工会委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长宁区教育工会生活困难教职工帮困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工会财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要求基层工会也要制定相应制度。对于建家工作、工会主席评议结果较低的,教育工会与学校工会主席逐一谈心交流,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工作改进的要求。

四是广泛组织创建工作,加强指导力度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工作,2013年度组织开展“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长宁区十佳模范职工之家”“长宁区先进职工之家”的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以申报和检查验收为契机,对建家工作进行自查。教育工会加强对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共66个基层工会的职工之家进行了申报和创建,其中1家进行了“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检查,1家进行了“长宁区十佳职工之家”的申报检查,62家进行了“长宁区先进职工之家”的申报检查,2家进行了“长宁区合格职工之家“的申报检查工作。

下阶段长宁教育工会将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建家评家工作的指导,在积极培育职工之家工作典型,加强宣传的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建家工作台帐管理。

                                    

长宁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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