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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3-12-13 来源:本站原创

    12月6日,上海政法学院在庸夫楼101室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校长金国华,副校长曹文建、关保英、胡继灵作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上海政法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正式代表及列席代表共计89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工会主席,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霍光主持。

    大会首先讨论确定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并审议表决《大会议程》(草案)、《大会表决办法》(草案)、《上海政法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上海政法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

    金国华校长向大会作了《转型升级 科学发展 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文科大学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草案)。金国华校长回顾了2013年学校在服务国家战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教学、学科科研、十二五内涵建设等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学校的每一个进步、每一个成绩中,都饱含着广大师生员工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广大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金校长指出,随着学校划归市教委,进入上海主流高等教育体系,学校事业发展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审视学校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并以改革的举措来解决问题。接着,金校长对2014年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提出2014年学校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努力做好合力育人工作;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国际化办学实现新跨越;稳步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力争党建工作再创新局面。

    大会分三个代表组审议了《上海政法学院工作报告(草案)》、《上海政法学院工会工作报告》(草案)、《上海政法学院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草案)、《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草案),并向大会汇报审议结果,讨论确定提交大会表决的有关文件。

    大会最后分别通过《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上海政法学院工会工作报告、经审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实施<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的决定》(草案)、《关于实施<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并圆满闭幕。

                   (上海政法学院校工会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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