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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教育工会帮困教职工的通知
2013-12-05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工会、直属单位工会:

为了做好对因重大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群体的帮困,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职工帮困金管理暂行办法》,我会决定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对高校工会、直属单位工会患重大病的在职特困教职工进行一次普遍的慰问帮助。

一.申报条件:

1.上海市教育系统的全体在职教工中,单位及本人参加2012年度和2013年度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综合、特种重病、女职工),患重大病(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认定的12类重大疾病)并获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重大疾病理赔或女性特种重病理赔的困难职工。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给付有效期从2012121日至20131130

2.参加多项多份投保的困难职工只能申报一次,不重复帮困。

二.帮困标准:每人两千元整

三.上报材料:

1. 上海市教育工会教工帮困申请汇总表;

2. 《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会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金申请给付审批表》或《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会女职工互助医疗保障金申请给付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31220日之前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帮困金以帮助患重大病致困的职工为主,对遭受突发性重大困难,造成人身或财产重大损失的职工,由所在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工会帮困金管委会研究后酌情补助。

2.为方便各参保单位统计当年患重大病教工,现将市保障互助会提供获给付金的教工名单列入申请汇总表,如核对无误,同意申请,请工会负责人填妥帮困汇总表(项目填报完整)并签名盖章后,同申请人的《给付审批表》一起寄回市教育工会生活保障部。

请务必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的名单报本会生活保障部,经管委会研究审核,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对符合困难标准的困难人员集中发放帮困金。如上报的困难对象经审核不符合帮困标准者,将不予发放援助帮困金,由上报基层工会自行补助。返回表格截止日期为1221,过时作为放弃。

联系人:李弢,电话:62536815

上海市教育工会

2013122

纸质文件已寄至各相关工会,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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