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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交流检查活动的通知
2013-11-14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及直属单位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沪妇[2013]36号文)要求,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将举行教育系统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交流检查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申报创建2013年度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的集体。 三、检查内容 1、创建集体突出的工作业绩及其他先进事迹; 2、《关于开展上海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规定的“九个一”创建评选内容; 3、《2013年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手册》; 4、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检查自评表(附后)。 四、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以对口检查、交流的方式进行(本系统与嘉定区妇联对口交流检查); 2、被检集体需准备交流材料,向检查小组进行相关汇报。为了提高对口检查的效率,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对口检查,本系统有15个集体被市妇联抽中参加交流汇报(具体名单附后),请有关集体按检查内容1、2的要求准备7-8分钟PPT及书面交流汇报材料。 3、已经获得过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的班组不参加本次创评,检查过程如发现申报集体存在下述情况的,取消该集体申报资格: 1)由于创建期间人员变动,女性比例未超过50%,或没有女性负责人的; 2)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九个一”的具体要求的; 3)《2013年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手册》中记载的“领导评议”及“服务对象评议”栏目中领导不满意或服务对象不满意的; 4)在创建期间有被群众举报或被相关媒体曝光,经核实是真实的。 本次检查结束后,上海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检查合格的集体进行社会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本次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名单。通过公示的集体,填写《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通知另发)。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检查自评表 集体名称:
参加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交流汇报的集体名单 (共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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