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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通知 2013-10-22 来源:本站原创

各相关工会:

  接市总通知,市劳模协会自去年开展劳模年度人物推荐选树活动后,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此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历届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享受全国、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者均可推荐。原则上以在职劳模为主,有突出贡献的退休劳模也可推荐。

  二、推荐数量

  全市共选树劳模年度人物”10名,劳模年度人物提名若干名。

  三、推荐条件

  体现劳模先进性,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并在2013年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重大影响。先进事迹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2013年,由中共上海市委及所在区县局(集团公司)党委发文,明确作为本地区、本系统重点学习宣传对象,或在社会上有特别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

  2、有重大成果。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学术研究、岗位创新,2013年,在科研、教育和文化等领域的成果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含)等市政府、国家部委设立的重大奖项的先进典型。

  3、有重大贡献。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2013年,本人或所带领的团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业绩突出,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典型。

  四、推荐办法

  1、每个基层单位可推荐1名,经本会审核评选后,推荐1-2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劳模作为劳模年度人物提名候选人。

  2、市劳模协会将组织有关方面领导和相关媒体成员组成评委会,从提名候选人的工作业绩、时代特征、社会影响等方面综合评价,提出“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正式候选人名单。

  3、由市劳模协会审定后,在《劳模》杂志(2013年第6期)和《劳动报》、上海工会网站、上海工会发布(微博平台)上刊登“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正式候选人名单、简要事迹和推荐表,请广大读者和网友参与推荐劳模年度人物

  4、由市劳模协会根据读者和网友推荐(权重40%)及评委会建议(权重60%),报市总工会审定后,最终确定10“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

  五、宣传激励

  1、在2014年第一期《劳模》杂志上刊登“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光荣榜。

  2、与有关方面联合对劳模年度人物进行重点宣传;市总工会将适时进行颁奖并在五一前后运用报刊、网站及新媒体等进行集中宣传;《劳模》杂志将进行深度报道。

  六、推荐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对照条件、严格把关,实事求是、择优推荐,选树出真正具有时代特征和上海特色、具有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的“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

  2、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推荐表,事迹材料为300-500字,需用数据列举、事实说话,并在20131028日前将电子表报送到上海市教育工会。联系人:吴波电话:62587697 邮箱:wb@shsjygh.org.cn

   

  附件:“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推荐表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推荐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何时获得何种劳模荣誉称号

简要事迹介绍(300-500字)

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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