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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巾帼文明岗,树师表先锋队
2013-10-14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上海市妇联、上海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上海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等相关精神,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学习先进、提升自我、打造特色”为核心内容,以践行“中国梦”为引领,长宁区教育系统开展了2013年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活动,活动中广大教职工以创建“巾帼文明岗”为契机,积极开创文明先锋,充分展现岗位文明,不断拓展“示范岗”的外延,营造长宁教育“天天文明,人人文明”的良好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长宁教育将“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与学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将创建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确立学校主要领导为创建小组责任人,根据创建评选条件及要求,以“九个一”(制定一个计划、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公益慈善活动、开展一次服务对象评议活动。开展一次检查交流活动、开辟一块宣传阵地、做好一本台账)为主要内容,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鼓励女性班组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同时激励历年“巾帼文明岗”班组在继续保持成果的基础上,努力争创更高层面的文明岗。

    二是健全机制,加强监督。从调动积极性、培养责任感、提高自觉性出发,加强巾帼文明岗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及方向,在完善内部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并与岗位责任制挂钩。同时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运用网站、公告栏公开创建标准、程序,接受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三是深化创建,优化培育。深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苦练内功,争做示范标兵。将“投身教育、开拓创新”的职业精神发扬光大。深化服务内涵,完善培育机制,挖掘班组“亮点”,将其呵护放大,开展以优质、文明教育为内容的示范岗活动,不断丰富“巾帼文明岗”创建载体,提升岗位高度,展现长宁女教工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长宁教育广大女教工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努力打造务实、高效的“巾帼文明岗”。不仅发扬了知识女性的时代特征,还展现了良好的师德修养,今后,我们将继续创建的热情,用严格的标准规范自己、鞭策自己,为“巾帼文明岗”增光添彩。

                        (长宁区教育工会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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