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6 星期五
 
 
 
 
您的位置:工会信息>区教育工会新闻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有效规范经费使用
2013-09-29 来源:本站原创

    长宁区教育工会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区总提出的“控行政、惠会员、可持续”的工会经费使用要求,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有效使用工会经费:

    一、完善健全财务制度,做到依法规范。今年由教育经审委员会牵头修订完善了《长宁区教育工会经费使用制度》,包括工会财务制度 工会预算管理工会收支管理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档案管理 会计移交七个方面的制度;教育工会制定了长宁区教育工会教职工帮困援助管理办法,对帮困慰问对象、标准进一步明确,确保工会经费使用依法、规范。

    二、加强预算管理原则,做到突出重点。今年8月30日,长宁区教育工会经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2013年开展的经审项目进行了总结,听取并审议了《教育工会本级2013年上半年经费收支情况》,总结了2013年教育工会经审工作,委员们认为,大部分基层工会在工会干部和会计人员的努力下,各项经济管理工作已逐步规范、有序;教育工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将工会一切费用纳入预算, 认真编报和执行。同时结合长宁教育重点工作,经费使用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群众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关心援助职工上加大力度,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

    三、积极开展分类指导,提升委员素质。教育工会经费严格按照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使用好本级工会的经费,同时加强教育经审委员对基层指导,5名委员分别联系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共100家工会,建立联系制度,加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手册》的工作,今年在教育系统内选择10所单位进行经审委员培训,并在此基础上逐年推进,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组织教育局审计人员积极参与区总组织的经审工作论文征集,对教育系统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解决的方法等进行讨论,努力提升委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长宁区教育工会供稿/办公室编辑)

 
点赞数: 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