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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校和直属单位开展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基层工作部 2013-07-03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工会、直属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28”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推动解决劳模生活困难问题,全总决定对全国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工作、生活、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根据全总和市总要求,结合本市高校和直属单位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市教育工会决定在本系统开展省部级以上劳模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及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上述人员以下统称为劳模)。

  二、调查内容

  1.核实劳模的基本信息。对市总工会(教育工会)今年下发的劳模数据库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补充、修改(见附表《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Ⅰ》),补充、修改的内容以红色字体加粗标识。将此次信息核实工作与年度劳模数据库调整工作相结合,9月份不再单独布置。7-9月期间,劳模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申报,做好动态调整工作。核对中如有疑问,请与本会基层工作部联系(联系人:吴波,电话:62587697)。

  2.了解劳模生活状况。包括劳模的收入、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内容(见附表《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Ⅱ》、《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Ⅲ》)。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工会务必把调查摸底工作放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调查摸底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责任,稳妥推进。各单位工会要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充分调动劳模所在部门的积极性,做到谁管理谁负责。要采取调查问卷、电话访问、走访看望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劳模家庭,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特别是对退休老劳模、高龄劳模、生活不便劳模给予更多的关心,采取包括派专人上门等必要措施,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调查结果全面、准确、详细,不漏人、不漏项。

  3.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正确理解表格中各项目内容的含义,准确把握各个指标的统计口径,仔细核实修正《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Ⅰ》、认真填写《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Ⅱ》、《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Ⅲ》,根据汇总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完成《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表》。各单位工会将数据汇总后,于720日前将汇总表及统计表电子版及时发送至jcgzb@shsjygh.org.cn。市教育工会汇总后报上级工会。

  4.健全档案,完善管理。各单位工会要以此次调查摸底为契机,通过调查摸底,进一步健全省部级以上劳模档案,实现劳模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动态掌握劳模的工作、生活和困难情况。认真梳理目前省部级以上劳模工作和生活中的主要困难,及时向同级党委和行政汇报,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积极为劳模提供有效服务。

  联系人:吴波;联系电话:62587697

  

附件:

  1.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Ⅰ

  2.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Ⅱ

  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Ⅲ

  4.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表

  (上述表格在市教育工会网站下载专区)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一三年七月一日

1.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Ⅰ.xls

2.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Ⅱ.xls

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Ⅲ.xls

4.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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