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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作者:上海理工大学 2013-05-09 来源:本站原创

57日,我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报告厅隆重举行。全体校领导出席会议。共有219名正式代表、24名列席代表、15名特邀代表与会。

会议认真听取、审议了校长胡寿根所作的《2012年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处处长杨英所作的《2012年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听取了校工会常务副主席葛民先所作的《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说明,提案审查处理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海瑾所作的《2012年提案审查处理工作报告》,人事处处长吴裔南所作的《绩效工资改革情况通报》,以及书面《2012年学校实事工程完成情况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胡寿根校长作《2012年学校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管理服务卓越化和重视民生工程方面所做的工作。总结了学校深化卓越工程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强化人才培养标准,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完善人才聘用和发展机制,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加强行业联系,开展协同创新;丰富科研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质量;优化学科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报告明确提出2013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创新发展,深化内涵建设”为主线,按照“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促进公平”的内涵式发展总要求,继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坚定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大会对《学校2012年度财务决算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情况》报告、《学校绩校工资改革情况通报》、《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说明、《2012年提案审查处理工作报告》等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为代表们进一步了解学校有关情况,履行好代表职责,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贡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大会认为重新修订的《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从新的制度层面上切实保障了广大教职工依法享有民主参与权、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使我校教代会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新《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和维护了教职工合法权益,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水平,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党委书记高德毅致闭幕词。他代表学校党政领导,对大会的圆满召开,对各位代表认真参与、积极建言献策,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他指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学校发展的自信心和紧迫感;要进一步聚焦内涵建设,树立质量意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要进一步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诚团结的和谐状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中胜利闭幕。

上海理工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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