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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校务公开调研检查和“建家”实地考察工作顺利完成
2012-11-08 来源:本站原创

今年,是本市教育系统认真实施市人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简称《条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简称《《规定》)和市教卫党委《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简称《意见》)等法规、规章制度的第一年。今年6月,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要求所属各高校、直属单位开展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意见》为主要内容的校务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活动。10月下旬,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工会派出检查组对上海音乐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科教党校、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上海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等11家单位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和工会建设教工之家工作进行重点调研检查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各单位在实施新法规、新规章,提高教代会质量方面的情况,研究解决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市教卫党委巡视员、市教育工会主席、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夏玲英,市教育工会副主席张中韧、贾金平等率组参加了调研检查活动。检查组在基层认真听取了各单位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会“建家”工作专题汇报,召开了部分教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座谈会,检查了有关文书档案,考察了校园网等数字化信息平台,并就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家”等工作与单位党政领导交换了意见。

近年来,由于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工作措施到位,本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尤其是教代会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教职工的认可度、满意度明显提高。第一,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教代会新法规、新规章活动取得实效。《条例》、《规定》和《意见》颁布后,各单位党政工十分重视,将其作为近年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专题研习、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掌握法规、规章的具体内容,开展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政工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校和开展民主管理的能力与水平。第二,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建章立制工作。各高校、直属单位按照新颁布的法规和规章,从各自实际出发,及时制定或修订了适用于本单位的教代会实施细则。不少单位还制订了二级教代会指导意见、教代会提案工作办法、教职工代表巡视工作章程等规章制度,使民主管理有章可循。第三,进一步提高教代会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意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与要求,依法调整教代会有关程序和内容,在教代会建制模式、议题产生、代表规模、表决方式、主席团和联席会议组成、经费支出、工作机构职责等方面更加规范。第四,进一步加大教代会职权的落实力度。近年来,各单位教代会按照规定加大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力度,教代会的主要议题更加广泛。所有各单位做到,凡是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方案都能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并按照规定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有效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基层供作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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