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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和模范教工小家的通知
2012-06-08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工会、直属工会:

  近三年来,各高校工会、直属工会认真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工会重点工作落实、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在促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劳动关系稳定、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新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的先进工会组织。为进一步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引导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将各级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真正信赖的“教工之家”,上海市教育工会决定在2012年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先进教工之家和模范教工小家。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

1、历年来获得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或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高校工会组织;

22006年以来连续两届获得上海市先进教工之家荣誉称号的高校工会组织。

(二)申报先进教工之家

本市高校、直属单位工会组织(含获得一次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

(三)申报模范教工小家

2009年—2011年被高校工会评为先进(模范)教工小家的部门工会组织。

  已经获得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市总工会命名)的工会组织不再重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

  (一)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先进教工之家若干名;

  (二)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5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和先进教工之家评选条件: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依法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坚持依法、主动、科学维权,工会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2、工会组织和工会制度健全,工会主席、专职工会干部配备到位;积极开展建设两级“教工之家”活动,非在编教职工加入入会比例达到80%以上。

  3、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认真贯彻上海市职代会条例和学校教代会规定以及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会精神。有效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创新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开展法律援助。关心民生,创新生活保障形式,拓展生活保障内容。扎实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以及各类教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

  5、推进教职工素质工程,开展师德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文明组室、文明岗等活动成效显著。积极参加市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6、按时足额缴交工会经费,建立健全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和收支审查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工会财务公开,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近三年之内通过上级工会财务考核和审计。

  (二)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完善院系二级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民主管理质量和水平。

  2、从本部门实际出发,认真实施教职工素质工程,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素质。围绕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部门人际关系、干群关系、劳动关系和谐。

  3、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为教职工排难解忧,认真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困人”职责。部门工会组织健全,工作、会议制度规范到位。部门工会定期换届改选,经费和会费使用得当。

  四、评选办法

  (一)各单位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按照从严把关、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申报各类候选单位。同时,填写《2009-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申报表》、《2009-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申报表》、《2009-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推荐表》。各类申报和推荐表格可在市教育工会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

(二)市教育工会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各类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对申报先进教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将进行实地考察,申报模范教工小家的部门工会进行展示交流。本会将为获得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先进教工之家和模范教工小家的单位授予奖牌和证书,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材料要求

  201276日前,各单位工会将各类《申报表》、《推荐表》一式两份,以及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报市教育工会基层工作部。表格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jcgzb@shsjygh.org.cn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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