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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训指引我成长”主题征文与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2-04-12 来源:本站原创
沪教工〔2012〕8号 关于开展“校训指引我成长” 主题征文与演讲比赛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 校训,是学校的灵魂,体现了学校的历史文化与人文精神;校训,是一把标尺,反映了学校的办学原则与治学目标。为弘扬校训文化精神,充分发挥校训的育人和导向作用,通过宣传校训指引教师成长的典型事例,激励广大教师在校训文化的熏陶下成长成才,上海市教育工会决定举办教育系统“校训指引我成长”主题征文与演讲比赛。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三、活动形式 1、主题征文 2、演讲比赛 四、活动要求 (一)主题征文 1、活动时间 各高校、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层层发动开展“校选指引我成长”的征文评选工作,充分发动二级院系、中小幼基层学校积极参与该项活动。请于2012年5月15日(周二)前,产生一定数量的优秀征文,报送上海市教育工会宣教部。各高校和区县可推荐1~2篇,报送邮箱:jyghxjb@126.com。市教育工会将组织评选,获奖文章将择优于2012年教师节期间出版。 2、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突显师德。征文以“校训指引我成长”为主题,讲述自己各个时期对校训的感悟,或校训对自己成长和为人为师为学方面的影响。 (2)第一人称,真人真事。全文要求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能够结合实际,表达真情实感。 (3)征文作者必须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含非在编人员)。 (4)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字数限制在1500字以内。 (5)征文后面署明: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岗位、职称与职务、工作年限、联系方式。 (二)演讲比赛 1、比赛时间:2012年6月20日左右 2、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为“‘校训指引我成长’主题征文比赛”一、二等奖获奖作品,内容可根据演讲需要改编,但不能违背“‘校训指引我成长’主题征文比赛”获奖作品的原意。 (2)参赛人员必须是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含非在编人员)。 (3)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组织形式 (1)组织专家现场点评并颁奖。 (2)市教育工会将在教师节期间组织专场演讲会(或巡讲)。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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