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公告栏>公告栏
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系统工会主席考评交流工作的通知(节选)
2011-12-01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工会,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 2011年本市教育系统各级工会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会主席的领导能力与水平,展示并共享工作经验与成果,本会定于 一、 出席对象 (一)参加考评对象 1、高校(含民办高校)工会专职主席或常务(主持工作)副主席; 2、高校(含民办高校)工会、直属工会兼职主席(不设专职正副主席); 3、凡任职不满半年的工会主席,考评其所在的工会组织。 (二)参加工作交流对象 1、区县教育工会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 二、考评交流主题 本年度考评交流的主题:“创新群众工作,提高维权能力,增强服务实力”。 三、考评交流要求 1、突出本人加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坚持以党的工运方针指导工会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群众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 3、突出本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依法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主题活动、争先创优活动以及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代会条例、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会精神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4、突出本人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 四、活动安排及考评交流方式 下午进行分组交流。 下午召开市教育工会全委扩大会议,总结和部署工作。 五、考评组织机构和考评等次 本次考评组由市教育工会驻会正副主席、常委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本年度考评分为优秀、优良、良好三个等次。 六、其他要求: 1、各单位参加考评的有关对象要按照本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出时间出席考评交流活动。本次活动重要,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要事不能出席须报经本会领导同意。 2、凡参加考评交流的同志需撰写本人年度书面述职报告(2000字以内),12月16日(周五)前将电子稿发至本会基层工作部信箱。 有关出发时间、地点和会务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点赞数:
3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