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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大学开展学习《条例》系列活动
2011-04-27 来源:本站原创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12月23日经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本市第一部规范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使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有了法律保障。《条例》必将对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依法治校和完善学校管理体制,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高科学民主决策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指导我校民主管理工作,校工会通过不同形式和途径认真学习《条例》。
3月初,校工会将《条例》分送给学校全体党政领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滕建勇书记在学习《条例》后指出,条例的贯彻将对学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他要求全校党政工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以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
3月28日,校工会召开部门工会主席和有关委员会议,会议以PPT形式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并下发有关学习资料。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田信灿要求学校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各部门工会要在本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条例》,要做到人人了解《条例》。要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并运用《条例》指导民主管理工作,推进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深化。
3月29日至31日,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沈海庆、副主席陆展华参加教育系统工会干部培训,听取有关专家对条例的讲解。
4月初,校工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学习问答》下发至部门工会,并通过工会网站予以发布。
在此期间,各部门工会也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本部门会员学习领会《条例》。机关工会对工会小组长进行了培训,各小组长组织本组会员进行了认真学习。
上述系列学习活动,使《条例》不断深入人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校内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上海电力学院工会供稿/办公室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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