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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2010-12-17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工会、区县教育工会和直属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九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落实全国与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上海市教育工会根据上海市总工会的部署,决定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调查与重点帮扶相结合,努力确保工会送温暖活动有效推进
1、加强调查排摸,完善帮扶档案。各级工会要准确掌握本学校(学院)、本单位、本区域困难教职工数量、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和利益诉求,对患重大病、突发灾难性事件等因素造成困难的教职工要深入普遍地开展基本状况调查,及时更新调整困难教职工档案。
2、明确帮扶对象,突出重点帮扶。各级工会在开展送温暖活动时要面向困难教职工群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尤其要对因患大病重病、子女上学及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生活特别困难的全国、本市劳模和退休老劳模进行帮扶。
3、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集中安排,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实地了解困难教职工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检查工会开展送温暖工作落实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一个不漏”。
二、物质帮困与精神帮扶相结合,切实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和非在编人员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1、要做好特困非在编人员的帮困救助工作。各级教育工会要对生活特别困难的非在编人员切实做好帮困救助和安抚疏导工作。
2、要做好非在编人员参保和援助服务工作。各级教育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投保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外来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
3、各级教育工会要在开展好物质帮扶的基础上,落实精神帮扶,突出人文关怀。重点做好寒假和节日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和非在编人员的精神帮扶工作,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缓解困难教职工的心理压力,了解其精神需求和诉求愿望,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三、加强宣传与争取党政支持相结合,多措并举着力推动工会长效帮扶机制建设
1、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教育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各级党政在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中采取的措施和做法,突出宣传工会开展维权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2、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党政支持。各级教育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对送温暖活动的大力支持。各级教育工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送温暖活动的要求和计划,加强与政府和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协调配合。对送温暖活动中教职工反映的实际困难,工会有能力解决的,必须义不容辞地立即加以解决;需要党委和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向党委和行政部门反映并督促尽快解决。
3、多种形式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教育工会从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帮困计划。制定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帮困送温暖活动积极宣传教育系统的多级多层保障计划,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上海市总工会的四项保障计划(住院、特种重病、女职工、综合)和上海市教育系统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为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健康权益多添一份保障。要以科学方法和有效举措推进送温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筹措机制,拓展增额渠道。各级教育工会要继续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踊跃参加“捐一日工资,献一份爱心”的“一日捐”活动,学校各级行政要根据捐款总额不低于同比例划拨帮困款,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款,工会要定期注入帮困资金,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壮大工会帮困基金,既为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提供必需的资金,又为工会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5、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使用好专项帮扶资金,要对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自查。筹措用好帮扶资金,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教职工。
请各高校工会、区县教育工会和直属工会于2011年1月15日之前将送温暖活动汇总表报送上海市教育工会生活保障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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