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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0-11-29 来源:本站原创
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工会、直属单位工会: 为认真落实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关于“焕发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全市广大职工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上海市教育工会就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竞赛内容 工会历史与发展、工会组建、职工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成就。 二、活动进度和安排 1、网络、报刊竞赛阶段 2010年11月初至2011年1月31日,组织教职工参加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的“工会知识竞赛”答题。 2、选拔赛阶段 2011年2月1日至4月,组织教职工进行选拔赛,在此基础上推荐组队参加全国“工会知识竞赛”预、决赛。 3、预决赛阶段 组织参加全国总工会“工会知识竞赛”预、决赛选手进行辅导和培训等备赛工作。 三、活动要求 1、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知识竞赛”活动是认真贯彻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工会树立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引导广大职工了解工会、认识工会、融入工会的重要举措。教育系统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发动,积极参赛。 各级教育工会要广泛发动,层层组织,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参与率和知晓率,激发广大教职工学习兴趣,营造竞赛良好氛围。知识竞赛试题已刊登于11月6日的《工人日报》第二版,同时在人民网(www.people.com.cn)、中工网(www.workercn.cn)刊发。 3、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级教育工会要通过多种媒体,加强工会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扩大“工会知识竞赛”的影响,增强广大教职工对工会组织的了解和认识;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工会基础知识读本》、《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指导读本》、《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汇编》等竞赛参考书籍,为参加“工会知识竞赛”各项赛事做好准备;要组织开展“工会知识竞赛”选拔赛,积极推荐优秀人才组队参加全国总工会“工会知识竞赛”预、决赛。 请各级教育工会将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工会宣教文体部。 宣教文体部 电子邮箱: xcjywtb@shsjygh.org.cn 联系人:沈瑶 联系电话:021-62568366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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