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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通知
2010-10-19 来源:本站原创
各高校及直属单位工会、妇委会,各区(县)教育工会: 根据上海市妇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公务员局沪公局(2010)29号《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的精神,为了表彰在全面完成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性,激励教育系统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在夺取上海世博会全面胜利的同时,谋划好世博后上海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经市教卫党委同意,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拟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表彰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关于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范围及名额: 范围:本市教育系统(包括高校及直属单位)中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以成年女性为主的集体。 名额:上海市妇联下达给本系统“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的评选名额为35名(其中包括女大学生5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8个。 2、关于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本市教育系统(包括高校、普教及直属单位)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教职工和以女教职工为主的集体。 评选名额: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60名,其中高校及直属单位30名、普教30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20个,其中高校及直属单位15个、妇女组织5个。 3、“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本市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的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专、兼职主任,专职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 评选名额:20名。 4、“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本市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分管妇女(女职工)工作的党政工领导。 评选名额:20名。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2)积极参与上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在本系统、本行业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在筹办世博、举办世博等服务全国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教书育人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 (3)近几年获得系统、单位及以上奖励或先进称号; (4)具有中国国籍、在上海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 2、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的评选条件:热爱妇女工作,近两年中在组织发动本单位妇女参与上海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妇女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维护妇女儿童特殊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3、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评选条件: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积极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近两年所在单位妇女工作成绩显著的党政工领导。 4、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 (2)在理论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教育系统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原则上需已获得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方法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方法 (1)分配到名额的各高校(名额分配表附后),根据评选条件以民主推荐评比的方式提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名单,并报同级党委同意后将候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根据公示情况并报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后,填写“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于 (2)没有分配到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的单位,也可根据评选条件以民主推荐评比的方式提出推荐名单,并于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和心系女职工好领导的评选方法 (1)各高校、区(县)及直属单位可按评选条件于 (2)12月中旬教育工会、教育系统妇工委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人选。 (3)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工会、妇女组织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把评选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过程,运用各种形式积极认真做好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先进的评选、宣传工作。 2、要按照坚持标准、扩大民主、严格程序的原则,组织考察把关,统一公示,充分体现上海教育系统女性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教育系统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女教师,局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五、注意事项 1、各类先进推荐表、登记表、公示样张电子版可在市教育工会网站www.shsjygh.org.cn下载专区下载; 2、各类先进所在单位名称请用全称; 3、各类先进推荐、登记表内“主要事迹”栏必须填写,字数在300——500之间; 4、上报各类先进正式登记表纸质均一式三份,另将电子版发至教育工会女工部邮箱ngb@shsjygh.org.cn。 六、奖励办法 (1)由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授予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集体颁发奖牌,其奖金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2)由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分别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和上海市教育系统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3)2011年3月上旬召开上海市教育系统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暨先进表彰大会,对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心系女职工好领导进行表彰。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0年10月18
附: 2009—2010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推 荐 名 额 分 配 表
项目 单位 红旗手 红旗集 体 项目 单位 红旗手 红 旗 集 体 教工 学生 教工 学生 复旦大学 3 1 1 上海师大 1 交通大学 2 1 1 上海大学 1 1 1 同济大学 2 1 1 交大医学院 1 华东师大 1 1 中医大 1 华东理工 1 其他高校 6 外语大学 1 民办高校 1 东华大学 1 直属单位 1 上海理工 1 海事大学 1 机动 4 4 财经大学 1 总计 30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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