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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理论学习报告会的通知
2010-10-08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举办理论学习报告会的通知 各高校、民办高校、各区县教育工会,各直属工会: 现定于 会议出席对象: 1、各高校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工会干部)2人; 2、各民办高校、直属工会主席1人; 3、各区县教育工会主席或副主席1人; 4、各单位非上述对象的工会理论研究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1人; 5、市教育工会机关全体干部; 6、北京市教育工会培训班成员。 会议重要,请各单位安排好人员准时出席,并请勿提前离会。 上海市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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