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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2010-09-02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2010年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沪校开办〔20101

各高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深化本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根据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决定在本市高校和直属单位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会全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上海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精神,认真总结和推广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工作成果等。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意见,切实提高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调研检查的范围

本市高校(含民办高校)、市教委所属各直属单位以及工会关系挂靠在市教育工会的有关单位。

三、调研检查的主要内容

1、近年来各单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

2、近年来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3、近年来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形成的创新和特色工作;

4、当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重点检查调研:各单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的情况;单位改革与发展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情况;民办高校教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建制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四、调研检查的方式

本次调研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高校和直属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先进行自检自查,然后在此基础上,由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其中20%左右的单位(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和直属单位)进行调研检查(抽查)。被抽查单位将另行通知。

被抽查单位是历届全国、上海市模范职工之家和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的,同时检查单位工会工作。

五、调研检查时间安排

9月上旬-9月底,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10-11月,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研检查(抽查)。

六、上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自检自查总结书面材料,于1010日前报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北路500102室,邮编200041),联系电话:62557228

七、在基层单位调研检查的主要形式

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考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等。

上海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八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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