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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大学工会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工会信访工作
2006-03-21 来源:本站原创

海事大学工会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工会信访工作

近年来,随着学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住房补贴货币化方案的实施,学校整体搬迁相关政策的即将推出,到工会信访的教职工人数有所上升,这体现了教职工对工会的信任和厚望。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工会的维护职能,及时化解矛盾,进一步规范工会信访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海事大学工会委员会于近期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信访(电访、信件、来访、电子邮件)是教职工与学校联系的基本形式,也是教职工申诉的重要窗口,因此,切实做好工会的信访工作,建立畅通的通话渠道,是了解民意、下情上达、调解矛盾的首要任务。

海事大学工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对信访人的权利义务、信访的受理范围、信访处理的程序和时限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特别强调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的信访工作原则。

自海事大学工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以来,工会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切实做到教职工的信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为稳定教职工情绪,维护教职工利益,保持学校稳定作出了一定的努力。

                           (海事大学工会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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