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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文明组室、文明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8-12-14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在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文明组室、文明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科教工(2008)43号
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各直属工会:
近年来,本市教育系统文明组室和文明岗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决定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文明组室和文明岗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市文明办《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聚焦“世博会”,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育系统基层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素质工程,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 评选范围
1、各级各类学校教研室(组)、年级组、实验室、机关处(科)室、后勤班组及其他相应的组室。
2、教育系统有关岗位。本次评选以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第一线的组室、岗位为主。
三、 评选标准
1、组室综合业绩突出,岗位本领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和文明形象,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工作特色的组室精神或岗位理念。
2、有完善的组室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发扬团结合作精神,积极营造宽松、和谐、民主和奋发向上的群体氛围。
3、文明组室要求思想作风领先,道德高尚精神好,学习成才氛围好,科学管理机制好,工作业绩好;文明岗位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序的管理规范,过硬的岗位技能,突出的综合业绩。
4、具体评选指标将严格按照市文明办《上海市文明班组考评标准》,并参照《上海市高校(普教)文明单位评估指标(新版)》(相关指标请到上海市科教工会网站上复制下载,网址:www.shkjgh.org.cn)。
四、申报比例
五、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基层组室、岗位可直接向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提出申报。由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自行组织评选,并报同级党委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2、评选办法
市教育工会组织有关方面评委对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并根据需要到候选单位实地考察,市教育工会将评审结果报市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委审定后发给证书、奖牌。
3、工作进程
2008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上报候选文明组室、文明岗事迹材料和申报表;
2009年1月10日前到有关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1月15日前市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委审定;
2009年1月15日向市文明办、市总工会上报市级文明组室;2009年5月举行表彰。
4、材料要求
各单位工会将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15份,连同申报表一式3份于12月25日前送交陕西北路500号1号楼市教育工会宣教文体部(申报表电子版请到上海市科教工会网站上复制下载,网址:www.shkjgh.org.cn;同时请务必把事迹材料及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宣教部信箱汇总,信箱:xcjywtb@shkjgh.org.cn)。联系电话:62568366、62157020(兼传真)
附:1、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组室申报表
2、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岗位申报表
3、上海市高校(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体系(新版)
上海市教育卫生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代章)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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