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2 星期四
 
 
 
 
您的位置:工会信息>区教育工会新闻
崇明县:全系统实施“教代会月”制度
2008-07-02 来源:本站原创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关于“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要求”,充分考虑教育系统学年工作的特点,日前,崇明县教育局党委下发通知,在全系统实行“教代会月”制度,拟将每年的八月份和一月份定为“教代会月”。
    “教代会月”制度将教代会的四项职能进行合理组合,将“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为八月份教代会的常规议题;“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为一月份教代会的常规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将“讨论通过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两项职能进行适时组合,以提高会议的效率,覆盖教代会全部职权。
    “教代会月”还具体明确了学校的党政工领导共同承担推进教代会的责任。学校支部承担组织领导的职责,要协调各种关系,督促教代会制度的规范落实,从宏观层面上确保会议圆满成功。学校行政承担“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的职责,要主动地报告工作、接受评议、参与审议,并具体落实教代会的决议;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要科学地组合每次会议的议题,精心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从操作层面上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另外,崇明县教育工会还在稍早的时间,对全县的教代会代表的规范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存在“代表比例不足30%”、“代表人数不足25人”、“不适宜实行教代会制度”等问题的29个单位,下发了《崇明县教育工会教代会规范化建设整改通知》,要求按照整改建议于2008年8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崇明县教育工会供稿/办公室编辑)
 
点赞数: 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