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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6-2007年度科教系统优秀教(职)工代表和优秀提案的通知t
2008-05-26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评选2006-2007年度科教系统
优秀教(职)工代表和优秀提案的通知
沪科教工(2008)18号
各科研院所、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各直属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教(职)代会代表的整体素质和提案工作的质量,本会决定在科教系统开展评选2006-2007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和优秀提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职)工代表评选
    (一) 评选条件
    本系统科研院所、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任代表,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代表经历。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并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履行教(职)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2、主人翁责任感强。关注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关心科教员工,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带头贯彻教(职)代会决议,发挥好党政领导联系科教员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好群众利益的代表者,领导决策的好参谋。
    3、民主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教(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提案等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民意,及时准确反映民情。
    (二) 推荐名额
    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单位,在编员工人数3000名以下的可推荐1名候选人,超过3000名员工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各区县推荐2名候选人。
    二、优秀提案评选
    (一)评选条件
    1、提案选题和建议好。提案内容须围绕科研院所、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以及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提案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处理和落实;
    2、提案规范化。提案符合要求,做到一事一案,案名、案由、建议等各项要素齐全。提案处理程序化。
    3、提案落实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推动单位改革发展、维护教员工权益、“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最佳提案除具备上述各项条件外,还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影响力。
     (二)推荐办法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近三年教(职)代会已经落实的、并被评选为优秀提案的提案中择优推荐上报1-3件提案。
    (三)评选办法
    市科教工会成立专门评委会,负责从各单位推荐的提案中评选出优秀提案和最佳提案。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优秀教(职)工代表,应填写《科教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推荐表》,撰写不超过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二)推荐优秀提案,需填写《科教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推荐表》,并附提案原件复印件;
    所有表格、材料均打印一式二份 (该表格可通过科教工会网站下载),于6月26日前报本会基层工作部。
    四、奖励办法
    本会对当选的优秀教(职)工代表和优秀提案(最佳提案)给予适当的奖励,颁发有关证书或奖状。
    联系人:杨莹,联系电话兼传真:62587697
    附件:
    1、2006-2007年度科教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代表推荐表(请下载)
    2、2006-2007年度科教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推荐表(请下载)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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