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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科教系统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007-11-20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做好2007年科教系统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
发放工作的通知
沪科教工〔2007〕24号
各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沪工办发〔2007〕52号)精神,近期本市即将开展2007年退休市劳模特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工作。为使本次特困帮扶金发放合理到位,本会将在对系统退休市劳模生活、身体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并汇总有关数据,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本次退休市劳模特困帮扶金发放工作按照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管理办法》(试行)(沪工总经〔2004〕220号)执行。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对象是退休市劳模本人因病自付医疗费较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因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抚养或赡养的直系亲属因就学、患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等。
    二、退休市劳模特困帮扶金发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工会组织对退休市劳模的关心和关注,各单位工会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跟踪调查摸底工作,主动走访困难劳模家庭,准确掌握劳模生活情况,按规定认真做好对系统退休市劳模生活、身体情况的调查核实,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及时、准确地反映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为切实做好发放工作提供保证。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积极联合退管会,共同做好本次工作,做到及时掌握本单位退休市劳模困难情况,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
    2、本次退休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参照《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金管理办法》(试行)(沪工总经〔2004〕220号),对于符合上述文件标准的对象,要求填写《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特殊困难帮扶申请表》和《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特殊困难情况汇总表》(上述表格从本会网站www.shkjgh.org.cn下载),于11月23日(周五)中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jcgzb@shkjgh.org.cn)报市科教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杨  莹   联系电话(传真):62587697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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