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公告栏>公告栏
上海市首届科教工作者运动会游泳竞赛规程
2007-09-03 来源:本站原创
上海市首届科教工作者运动会
游泳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海关学院、上海海事大学
三、比赛时间:2007年9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
四、比赛地点:上海海关学院游泳馆
五、领队会议: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2:00上海海关学院2号楼(1楼会议室),
地址:浦东华夏西路5677号。
六、组别与项目:
1、组别:
男子组: A组(青年组):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组(中年组):36-50岁,1957年1月1日至1971年12月31日出生。
C组(老年组):51-60岁,1947年1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组: A组(青年组):32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组(中年组):33-45岁,1962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
C组(老年组):46-60岁,1947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
2、项目(男子、女子组相同)
A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50米接力;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仰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B组: 自由泳50米、100米; 蛙泳50米、1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蝶泳50米、100米。
C组: 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
七、组队办法:
1、各科学院所由院所工会组队;高等院校由学校工会组队;普教由各区(县)教育工会组队;直属单位由单位工会组队。
2、各参赛单位在职在岗、在编在册(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的身体健康的科技教育工作者,均可报名参赛。
八、报名办法:
1、各代表队可报男子、女子各三组,每队设领队1名、教练员1-2名,各组运动员不得超过8人,各年龄组不得跨组参赛。
2、每一单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并交本人近期报名照一张(一寸,免冠),经审查符合参赛条件者由大会统一发给参赛证,比赛时必须携带参赛证、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备查。
4、各代表队按规定报名,报名单一律按规定的格式用电脑打印,并注明每一运动员最好成绩。报名单一式二份,经审核盖章后,请于9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上海海事大学体育部115信箱(地址:上海浦东大道1550号,邮编:200135),朱德喜收。
海事大学工会联系人:吴美琪,联系电话:68551355,58855200-4089;
传 真:68551355
竞赛组联系人:朱德喜,联系电话:13040619048
王丽瑛,联系电话:58855200-4134。
5、海关学院交通:地铁二号线龙阳路站,转乘龙滨线,海关学院下车(浦东华夏西路5677号)。
海关学院工会联系人:张泰山,联系电话:28991036,手机:13801686839
逾期不报作放弃论处,报名后不得更改。
九、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2、比赛项目均一次决赛,按成绩(百分之一秒)计取名次,如不同组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按有关分数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单项按成绩名次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并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2、不足10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项目。
3、积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首届科教工作者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首届科教工作者运动会游泳竞赛委员会(代章)
2007年8月16日
附:游泳竞赛委员会名单:
主 任:于申 张川国
副主任:张泰山、宋光明、石娟、刘文蛟、邓辉军、朱德喜
秘书长:张泰山(兼)、吴美琪
委 员:各代表团领队
竞赛部主任:朱德喜
裁判长:马吉光
副裁判长:陈炜、刘文蛟(兼)、朱德喜(兼)
备注:
1、9月19日(周三)下午2时在海关学院2号楼(1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下发秩序册,布置比赛相关事项,并请各领队随带现金购买比赛当天(9月22日中午)运动员用餐券,每客15元。
2、9月22日(周六),上午各代表队8:00报到,8:30开幕式,9:00比赛开始。
3、开幕式队伍:各代表队出席三人(领队1名,男、女运动员各1名),引导员/引导牌由大会准备。
点赞数:
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