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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科教系统开展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2007-08-23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在科教系统开展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沪科教所校开办〔2007〕1号
各科研院所、高校、直属单位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本市开展第五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沪厂开办〔200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本市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调研检查。现将本次调研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和谐社会与和谐单位建设,推动中央和上海市有关厂务公开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调研检查,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同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巩固、深化和规范本系统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调研检查的范围
    本系统各科研院所、高校以及有关直属单位。
    三、调研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两办、上海市两办、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以及本系统关于厂务(所务校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市科教党委《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沪科教党〔2006〕342号)文件情况。
    3、各单位所务校务公开工作机制运行情况,重点是建立所务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情况;重点、难点问题公开取得的进展和突破情况;教(职)代会制度建设以及职权落实情况。
    4、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5、所务校务公开工作主要经验、特色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四、调研检查的方法
    各单位先进行自查,然后由市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部分基层单位进行抽查。
    1、自查由各基层单位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文件精神对本单位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对照和检查,在此基础上,填写《2007年上海市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
    2、抽查由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调研检查组由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以及有关方面同志组成。在基层单位自查基础上选择部分单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检查(具体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1)听取被检查单位实施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自查情况的汇报;
    (2)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30—50名教(职)工代表填写《2007年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职工问卷)》;
    (3) 实地查阅有关档案资料,了解被检查单位所务校务公开工作的运作方式及作用;
    (4)调研检查组组长对调研检查情况作简要评述,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调研检查的意见。
    五、调研检查的时间
    自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抽查阶段:9月中旬至月底。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次调研检查有关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各单位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在调研检查过程中,各单位既要总结和推广先进单位的典型、创新经验,也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尤其是对实施效果差、职工意见大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限期整改。总结应重点反映工作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
    各单位所务校务公开工作书面总结和《自查表》各一式一份,于9月20日前报市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北路500号一号楼102室)。
    联系人:张渭明,杨莹;电话:62557228,62587697(兼传真)。邮编200041。
    附件: 2007年上海市科教系统所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从市科教工会网站  www.shkjgh.org.cn下载)
                                上海市科技教育系统所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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