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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2005-10-17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举办《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 根据上海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前一阶段在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直属工会的全力投入、精心策划、层层发动、周密组织下,上海科技教育系统成功举办了《教师之歌》歌词歌曲征集活动和《师恩师爱师情——2005上海青年教师师德演讲》活动。《教师之歌》歌词歌曲征集活动“写教师,唱教师”,青年教师演讲活动“忆师恩,说师爱,抒师情”,两项活动相得益彰,成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弘扬高尚师德的有效载体。为巩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树立和弘扬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风范,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教书育人,在教育系统形成“学师能、立师德、铸师魂”的良好师德建设氛围,展示和交流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师德建设年的成果,发掘和宣传教师身边的先进典型、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的师德先进典型,上海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决定:从2005年12月中旬起举办《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展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展示活动采用编排制作先进教师事迹展板的形式,展示上海教师师德风采,重点展示优秀教师的先进思想,师德风范,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及先进事迹。通过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新典型、新先进模范人物,使广大教职员工“学有榜样——榜样就在身边,比有对象——人人争立新功”,彰扬在教书育人中带有普遍意义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切磋教艺,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和互相促进的目的,努力使上海师德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展示活动,原则上由每所高校推出一位先进教师、每个区县推出一位先进教师进行展示。 3,遴选《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展示的先进教师,必须以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在职教师为主,事迹真实感人,并为广大教师、学生所公认。 二、展板制作: 1、 展板要求:个性鲜明,格调高雅,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可看性强。 2、 展板需含三部分:先进教师照片(工作照、能反映该教师风采的生活照); 先进教师事迹简介;介绍先进教师事迹的小通讯或小特写。 3、 字数:700字—1000字。 4、 展板规格(样张另附): ⑴每块展板面积为 cm × cm。 ⑵每块展板页眉部分 cm × cm 至 ( )渐变底色,上书写体字“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字号“ ” )。 ⑶正文字号: ⑷先进教师照片尺寸: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上海科技教育工会 五、活动安排: 1. 各单位确定的先进教师典型,必须经本单位党委讨论通过,并报市科 技教育党委批准。 2. 各单位将确定的先进教师的“事迹简介”和“小通讯或小特写”(一 式10份)于11月15日前送达市科技教育工会宣传文体部。 3. 各单位展示的先进教师的展板于11月30日送达集中展示地点(展示地 点另行通知)逾时将取消评比资格。 4. 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月5日为集中展示阶段,2006年2月至6月举 行《上海教师师德风采》巡展。 5. 在《上海教师师德风采》集中展示及巡展期间,各高校、各区县可以 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举办相关的师德风采展示活动
市科技教育党委宣传处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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