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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首届“魅力教师”展示活动的通知
2007-05-23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上海市首届“魅力教师”展示活动的通知
沪科教工(2007)第13号
各区县教育工会:
      为充分反映本市教师的精神风貌,在市科教党委、市教委的指导下,上海市科教工会、上海教育电视台、新民晚报、东方网等单位发起并共同主办首届上海市“魅力教师”评选和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构建教师魅力展示平台。
通过教师师德风范、文化底蕴、专业能力和个性风采等方面的展示,展现当代教师魅力形象和内涵,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师专业化建设,形成提升当代教师魅力的共识,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敬业爱生,教书育人,在全社会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参加对象
      本市在职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
      三、活动时间
     本届评选和展示活动时间为2007年6月至2007年10月,分为各区县初选和电视展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7年6月):完成各区县的初选工作,第二阶段(2007年7月至10月):进行电视展示和社会评选。
      四、报名和评选办法
      1、各区县教育工会在本区县中小学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工作。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发放至各中小学,通过学校推荐、教师自荐、学生推选等方式动员、鼓励有特色、有特点、有特长的教师来参加本届活动。同时上海教育电视台设立现场报名点、东方网设立网上报名点,接受教师的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6月15日。
      2、各区县教育工会在组织各学校做好报名工作的基础上,于6月15日前收齐报名表送市科教工会宣教文体部,活动主办方将根据报名情况在每一区县确定10至20名进入初选的教师名单。
      3、本届“魅力教师”展示活动初选阶段为2007年6月15日—6月30日,主办方将在有关区县设立初选点,组织由专家、教师和主办单位代表等构成的评选队伍,进行初选。
     4、展示内容和形式
      围绕师德风范、文化底蕴、专业能力和个性风采等方面:
     (1)    魅力自我介绍,2分钟,参选教师可用多种方式介绍自己;
     (2)魅力展现,3分钟,参选教师充分展示自己的特色、特长、特点,形式不拘。
      主办方将根据初选情况产生60至80名教师进入电视展示阶段。
     五、组织结构
      本届活动由市科教工会、上海教育电视台、新民晚报、东方网等单位和各区县教育工会共同组成组委会,其常设工作机构设在上海市科教工会和上海教育电视台。办公室设在市科教工会宣教文体部,联系人:市科教工会  刘光震  电话62568366  传真:62157020
     地址  陕西北路500号    邮编  200041
     教育电视台  夏永强    电话  65834011  传真  65834011
     地址  大连路1541号     邮编   200086
      希望各区县教育工会高度重视,以组织开展本次“魅力教师”评选和展示活动为契机,有机结合本身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正确导向,不断丰富内容,创造新形式和新载体,形成更多为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所尊敬和喜爱的具有魅力的好教师。
     附:上海市首届“魅力教师”展示活动报名表(请从网站下载)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上海教育电视台
                                                   200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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