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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02-04

沪工总基〔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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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聚焦上海新型产业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更多大国工匠,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现就深化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校企合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以及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完善和落实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上海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动力源泉和支撑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充分认识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是促进中国制造和服务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基础的现实意义,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领域,依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劳模工匠进校园、思政教师进企业,着力建设劳模工匠学院、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围绕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扎实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和新型学徒制,全面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三、重点工作

1.劳模工匠进校园,思政教师进企业

相关院校和企业共同探索构建高校劳模精神育人体系,成为劳模工匠进校园的示范基地。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育人全过程,探索劳模精神育人新模式。定期组织劳模交流与创新活动,用先进典型的现身说法生动阐述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把交流活动变成宣传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重要载体,教育广大产业工人和学生树立立足岗位、创业奋斗的理想。

推进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开展高校思政名师进园区、进企业,给产业工人讲新思想、新理论,讲“四史”,在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新时代工运主题教育,激励凝聚上海工人阶级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激励产业工人队伍坚定理想信念。

2.建立劳模工匠学院和技师学院,探索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新模式

依托相关院校和企业挂牌建立劳模工匠学院和技师学院,与新型学徒制相衔接,采用工学交替教学模式对学员进行授课,在不影响企业用工的前提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员可以灵活安排工作学习,同时能更好实现学校与企业深度融合,促进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学员的理论知识在实际生产劳动中巩固和加强,并加深对企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认识,加快提升工作技能。

积极探索劳模工匠学院和技师学院的办学模式,针对学员(在岗产业工人为主)特点,探索“双元制”继续教育模式,突破传统的专业限制和学习时段限制,采用“学分银行”累积学分的方式,将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结合起来,所得学分可在校企合作平台上通用,满足相关条件即可获得1+X证书,即“1”本学历证书,“X”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依托校企合作项目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辐射面

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托重点产业领域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重点院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平台,鼓励重点产业、企业和院校建立专业岗位精准对接机制。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估,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对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相关要求,对培养对象进行一定程度的扩充,辐射带动本行业和上下游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基地培训人才的积极性。

坚持重心下移,促进校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方面加强深度合作,解决教学和实践两张皮问题。鼓励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依托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通过菜单式课程、清单式服务、送教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灵活设定授课和考核方式,积极为一线产业工人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更通畅的渠道。

4.搭好校企合作劳动和技能竞赛平台

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营造岗位成才、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作用,将技能竞赛作为产业工人技能评价的重要方式之一,促进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要求,大力开展技能竞赛并将竞赛结果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衔接。发动产业工人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可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建立“培训、练兵、比武、晋级、激励”五位一体的职工技能发展新体系,实现技能提升与高职院校培训基地建设联动、与职工技能评价体系联动、与行业技能标准发布联动、与职工晋级激励措施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有建设基础、认定意愿、带动效应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促进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新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灵活运用过程化考核、模块化考核、业绩评审等多种方式,自主进行技能水平认定。

5.校企合作共同深化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按照“规划统筹、部门合作、多渠道资源建设、高效共享利用”的原则,切实做好包括市级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上海职工学堂在内的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将公共实训基地作为校企深度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

坚持对城乡各类劳动者开放,统筹兼顾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切实为企业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等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鼓励组织相关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一批覆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开发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立动态、共享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库。

6.引导相关院校和企业聚焦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

相关院校和企业要主动适应产业发展和技术变革需求,协作开发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符合生产实际的评价标准体系。根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企业工种(岗位)特殊要求,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申报条件等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无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自主开发制定企业评价规范。积极推动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校企合作建立服务平台。

同时,鼓励相关院校和企业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开展培训,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广泛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

7.融合校企优势资源,推动“双师型”队伍建设

一方面,推动“技师+工程师”队伍建设。相关院校和企业主动适应人才融合发展趋势,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制,为产业工人职业生涯成长搭建立交桥,落实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要求,逐步扩大贯通领域,能扩尽扩,能融尽融。

另一方面,推动“教师+技师”队伍建设。相关院校教师深入企业,在基层一线开展实践,参照不同专业(工种)岗位技师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提升教师技能操作水平。注重发挥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与企业中的劳模先进、首席技师、工匠、创新人才和工人发明家等本行业中的佼佼者共同建立培训师资库,共同开发培训课程、制定培训标准、组织专业教学、编写实用教,逐步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

8.校企协同,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由相关院校与企业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培养主体职责主要由企业承担,企业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委托院校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推动建立健全高师带徒长效机制、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助推机制;在院校,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院校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产业工人队伍。

9.校企合作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课题研究

院校和企业共同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课题研究,用好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这座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富矿”,从国情出发,从上海城市发展实践出发,使理论和政策创新符合上海实际、具有城市特点。

准确把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客观规律,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使理论和政策创新充分体现先进性和科学性。按照上海市委关于发展“五型经济”的部署要求,组织相关院校和企业要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开展“五型经济”对应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研发、评测、培训与实施。树立国际视野,从中国和世界的联系互动中探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共同课题,聚焦教育与产业合作的综合优势,打造教产合作校企一体的品牌培训项目,推动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政协同

相关院校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做到前期方案亲自研究、整体工作亲自部署、各方资源亲自协调、各项任务亲自督办,形成“党委负责、行政支持、工会推进、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校企合作工作落地落实,推动产业工人建设改革再出新成果、取得新成绩。

2.聚集优势资源,打造培育技能人才新高地

在市总工会的牵头下,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依托校企合作平台,研究制定符合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的政策,坚持制度先行,推进和建立校企联盟,鼓励重点行业、企业与院校建立专业、岗位精准对接的各级各类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校企联盟,发挥院校和企业的各自资源优势,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模式,下好高水平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先手棋”。

3.凸显首批校企合作单位示范效应

对首批校企合作签约单位,市区两级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推行更加有利的政策措施,调配更加优质的培训资源,在包括实训基地使用等方面予以更大支撑,进一步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模式的时代性和先进性。

4.依托校企联盟,推动校企合作有效开展

市相关部门和相关院校、企业代表定期开展政策宣贯,对各项任务措施加强推进落实,及时解决校企合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从各方实际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工作项目、内容和方式,确保校企合作工作更具活力、更有成效。


上海市总工会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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